不喜欢我 就去喜欢别人
别Diss 我

长庚 01

超忆症画家小赞x海归游戏公司总裁耶啵


有点科幻吧……毕竟,也是超能力不是?


第一人称预警 



1


记忆,是人类进化至今最为宝贵的能力之一。


因为记忆,所以怀念、所以忘记、所以珍藏、所以失去。只是与常人不同,遗忘对我来说,是个很陌生的词汇。


就像是一台永不关机的全感摄影装置,我可以回忆起我出生以后每一天的事情。只要愿意,我甚至能回忆起具体场景里的每一个摆件、空气的干湿程度、味道……就像是提取录影带一样,可以暂停放大,找到我想找到的任何东西。


听起来好像蛮不错的样子,我也确实因为这近乎变态的记忆能力从小成绩优异。毕竟,过目不忘。学习对我来说,也是极为简单的事。


家人只是觉得我聪慧过人,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,直到我小学毕业的那年暑假,爸爸喝多了酒,跟妈妈热烈的讨论着我刚出生时的事。


“你还记得吗?当时啊,老李拿了好大一个果篮给咱们,在我们家吃饭,我做饭把醋当成酱油倒了,给他酸的不行。”


“哈哈哈哈哈,对对对,我还记得你俩穿着当时新发的制服,要抱着小战拍照片来着。”


“胡说,那天哪儿发新衣服了,我明明是穿的一件长袖外套,老李穿的工装。”


“不可能,就是吃饭那天,发了衣服,你俩试来着!”


我闭上了眼睛,无数的记忆片段飞速滑过,在其中穿梭找寻着,最终停留在了我还在摇篮中的那个视角。


当时客厅的沙发上还搭着白色的蕾丝罩子,茶几上放着一套爸爸现在还在用的茶具。妈妈还是短头发,正在给我折着被单的一角,她的手轻揉的摸了摸我的脸,很暖和,还有淡淡的柑橘香气。


爸爸确实拿了一件褐色的新外套,李叔叔就穿了一件三色条纹的尼龙衬衣,手里的大果篮里有我最喜欢的苹果,只是那时我还不认得它。


“爸,你穿了一件褐色的外套,李叔叔穿了一件衬衣,你俩都记错了。”


妈妈放下了手中的碗筷,看着一本正经的我,有些诧异。


“乱说什么呢?你那会儿才几天大啊?记得什么?”


爸爸最讨厌人撒谎,此刻只觉得我在信口开河,有些生气。


“我才没有乱说,你那件褐色的外套,在我三年级的时候,因为里子破了一个洞,被妈妈扔掉了,因为这个,你和她还吵了一架。”


像是慢慢记起了那次争吵,爸爸也缓缓的放下了碗筷。两人面面相觑,不再说话,只听得见我自己还在咀嚼的声音。


妈妈想起了那本相册,立马起身回了房间,飞快地找着当天的那张照片。


塑料薄膜被翻的唰唰作响,直到看见那张泛黄的相纸上,年轻的爸爸穿着一件褐色外套,李叔叔穿着三色衬衣,两人怀里抱着还不足月的我。心底油然而生的是一种名为恐惧的东西。


父母第二天就带着我去看了医生,确诊结果,我是一种极为罕见病症的患者。


超忆症。








2



超忆症,一种极为罕见的医学异象,属于无选择记忆的分支,临床表现为大脑有自动记忆系统。患者没有遗忘的能力,能把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,记得一清二楚,能具体到任何一个细节。



世界范围内患有这样病症的不足一百人,而国内更是没有发现先例。医生细致的检查了我的身体,没有发现什么不妥,安慰着我的父母,让他们不用太过担心。



身体机能确实与常人无异,但是随着成长,我脑内的记忆越来越多。每天花在处理回忆的时间也越来越久。


等到初中时期,我已经因为脑中突然的一片混乱而在教室里放声大哭。


是的,没有理由,那是我第一次失控。


我开始讨厌自己的大脑,因为它不会忘记。无论是开心还是痛苦对我来说,那种铭心刻骨的感觉从未消减过,每一次回忆,都像是初次经历一样。时间于我,绝不是治愈一切的良药,相反,它像是永无止尽的沙漏,让流沙沉在我心里,渐渐的,渐渐的让我喘不过气来。


我不再与人说话了,我有意识地想要避免外界信息的录入。


躲在家里的日子,我整日与颜料呆在一起,我爱上了绘画。时间可以悄然从画布中溜走,真是美好的一天。


但是高考还是向我走来,尽管考上了一所排名靠前的大学,我却因为不能适应大学生活而辍学了。在学校的最后一天,突然袭来的头痛使我没了意识,应声倒地。再次醒来,已经躺在医院了。


医生诊断后,我必须接受强制的记忆清除,不然生命不长,大脑已经开始不堪重负,发出抗议了。


治疗似乎很简单,每天睡前吃一粒药丸,就可以让我忘却所有。


所有,包括自己是谁。






3



或许,我活该孤身一人。


父母没有放弃我,在他们的介绍下,我靠画画为生。


每天都在按时吃药,早上重新认识这个世界。


为了缓解我的孤独,两年前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猫,见到她的那天缩成一团,像个可爱的坚果,所以她也就由此得了名字“坚果”。


床头柜上贴着我和坚果以及画廊老板的信息。


每日梦醒,我便能看见那段“自我介绍”:


早上好,肖战!你现在二十八岁,是自由画家,因为超忆症,每天需要吃药忘掉一切,不用惊讶,记得给那只叫“坚果”的可爱小猫倒水喂猫粮,它跟你在一起两年了。


很简单的一张纸条,对于我来说,这就足够了。


每天都坚持写着日记,把我认为必要的事情写下来,第二天再花不到半个小时阅读,我便能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生活了。


今天也与坚果重新认识了,给小姑娘换好猫粮,我便去厕所洗漱。看着镜子里的脸,我也重新认识着自己。


“早啊~”


这基本就是我一天会说的话了。


阳台上有两个画架,一个是我未完成的画作,油墨还在经受风干的考验,另一个被白布遮了起来,我也没有打开的意思。


未知充斥了我的生活,但好奇心没有。


吃过早饭,翻开日记本,昨天的肖战留给了自己许多重要的消息。


比如,今天,需要出门,画廊老板,我唯一的朋友,林杨,邀请我今天出去散散心。





4



林杨准时敲响了房门,他知道我的秘密,所以散心也选在了湿地公园的小山坡上,鲜有人至。



今天的阳光很好,远处的绿草都披上了一层金纱,万物都柔柔的,空气里是青草的香气,坐在林杨带出来铺在草坪上的那块方格布上,打开速写本,我就开始了“散心”的过程。


父母拜托林杨要多关心我,他也做得很好。一是有一层八杆子才打的上的亲戚关系,二就是他很喜欢我的画,或者说,我的画能在画廊里卖个好价钱。


“小战,我去上个厕所,你乖乖呆着啊~一会儿给你带三文鱼饭团回来!”


三文鱼吗?味蕾似乎有了反应,应该是我很喜欢吃的东西。


点了点头,林杨便大步走开了。



阳光照在身上,让人温暖的有了一丝倦意。


咔嚓的快门声被耳朵灵敏的捕捉,转头是一张陌生的脸。


“你在写生吗?”那人好奇的叼着棒棒糖,向我靠近,本能的排斥着陌生人,我往后缩了缩,想要拿手机联系林杨。


“可以给我看看吗?”


他已经在我身边坐了下来,身上是一股清新的阳光气味,舒缓了我内心的一丝不安。


他就那样拿着我的速写本看着,而我上下打量着他。栗色的头发在微风下轻扬,脸上被阳光照射,有一层细细的绒毛,高挺的鼻梁下是一直在吮吸棒棒糖的嘴,是学生吗?


“好厉害!!画的真好!”


那人从帆布包里拿出了精致的小牛皮名片夹,放在了我的速写本里。


王一博,Venus游戏公司总裁


原来不是学生。看着我一直没有讲话,他似乎感受到了一丝不同,又从包里找了找,拿出了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,“给你~”


我正尴尬的考虑要不要伸手接过那颗糖,林杨终于回来了。


“肖战!!!” 


他知道我害怕与人接触,此刻只是想要护着我,便冲到了我与王一博之间,那两盒寿司掷地有声的在草坪里发出声响。


王一博皱了皱眉,“我又不是坏人……”


看着我躲在林杨的身后也不说话,王一博嘁了一声,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草屑。


“肖战,很高兴认识你~”


灿烂的笑容没有多停留一秒,恶狠狠的瞪了林杨一眼,他便转身离开了。



等到我和林杨品尝三文鱼寿司的时候,他嘴里念念叨叨的仍在吐槽王一博没礼貌的举动,我却笑了。


林杨有些惊讶的看着我,“小战,你笑了……”


是啊,好久没有感受到开心了。


晚上回家,在桌前看了一阵子,我还是没有在日记上记录这件事,王一博,匆匆过客罢了。



次日梦醒,重复着认识这个世界的过程,穿上外套却在包里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。拿出来一看,竟是一个草莓棒棒糖。我口袋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?


赶忙翻开日记,只知道昨天与林杨出去散心,不曾提起糖果的事。算了,想来不是很重要。拨开那一层糖纸,甜腻的味道席卷了口腔。


林杨准时的打来电话,画廊今天有拍卖活动,我作为作画者,理当出席。


在停车场,一个一身笔挺西装的男孩叫住了我,热情的跟我打着招呼。


我认识他吗?


“肖战!好巧呀,又遇上了!”


比我先做出反应的是林杨,一下挡在我面前,“怎么又是你?!”


嗯?又?难道昨天见过?


“你到底跟他什么关系啊,干嘛跟护犊子一样,怕我吃了他不成?”


“我是他朋友。”


“男朋友?”


“呸,朋友!什么男朋友?!”林杨不知道被什么刺激到了,整个人面红耳赤。


“是挺不般配的。”那人点了点头,对我笑了笑,“我今天来参加拍卖,先走了~”


啊,原来是来买画的,不知道会不会挑中我的呢?



——————

我终于想了个好名字👍🏿

虽然现在和文章没有什么关联🙃️

(只是我还没写到 你们可以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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